游走在法律與政策邊緣已久的小產權房問題,終于走到了破局的節(jié)點上。昨日(2月29日),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發(fā)文建議,在房價較高的一線城市進行小產權房入市試點,使小產權房轉變?yōu)榭珊戏ń灰椎?、以自住為主的、特殊性質的“商品房”,從而擴大城鎮(zhèn)住房供給來源,進一步豐富城市住房供給體系。
此前國土部土地執(zhí)法監(jiān)察局局長李建勤曾表示,今年將組織研究選擇試點城市,在試點基礎上總結完善政策,妥善處理好現存小產權房問題。在一些業(yè)內人士看來,這也意味著小產權房問題有可能在今年迎來破題時刻,處理小產權房的相關政策將可能在今年初步推出,試點工作則可能先行推進。
“非法生存”屢禁不止
按照李建勤的解釋,小產權房是指集體土地上建的房子,賣給非本村組織成員。依當前國家的明確規(guī)定,城市居民不可買宅基地建房,也不可以購買小產權房。
目前國家要求各地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,但小產權房不允許登記。在國土部等多部委的政策條文和公開表態(tài)中,小產權房的性質一直被界定為“不合法”。
據悉,多年來國土部不斷著手清理小產權房,即便如此小產權房的“非法生存”狀態(tài)仍未終結。根據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的了解,小產權房在很多地方都大量存在,且在建規(guī)模不小。在北京的一些郊區(qū)縣,個別小產權房小區(qū)已頗成規(guī)模。
盡管國土部曾坦言目前還沒有完整統(tǒng)計全國小產權房的數據,但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給出的數據卻顯示:1995~2010年間全國小產權房竣工建筑面積累計達到7.6億平方米,其中“十一五”時期小產權房竣工規(guī)模達到2.83億平方米。
按照該機構的觀點,盡管存在不合法性,小產權房仍然具有不少積極意義:小產權房成為農民分享城市化發(fā)展成果的重要途徑,同時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城鎮(zhèn)中低收入階層的居住需求。
但另一方面,在小產權房開發(fā)過程中,開發(fā)商與村干部結成利益共同體,侵吞利潤的情況也不少見。據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調研,位于北京郊區(qū)縣的部分小產權房,其價格僅相當于同地段商品房價的一半左右,甚至更低。而這些房屋的產權多數僅為20年,且在購買時無法通過銀行貸款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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